乌镇“蝶舞”:挥动数字的翅膀******
【乌镇观察】
光明日报记者 张晓华 陈海波
伴着秋日的金黄,“乌镇蓝”再一次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来自1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0位代表将聚首这个桨声欸乃的江南水镇,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献智献策。为营造“数字让生活更美好”的全新体验,本次乌镇峰会坚持用数字手段呈现数字成果,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办会模式,积极运用元宇宙、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打造了互联网最新科技成果全方位体验场。
新科技引领“乌镇高度”新体验
“今年最想去的肯定是元宇宙城市体验馆啊!”小李是位元宇宙发烧友,对刚刚落成的乌镇元宇宙城市体验馆心仪已久。这座位于乌镇人民公园西侧的体验馆,是本届乌镇峰会的示范项目之一,由元宇宙平台企业墨宇宙参与建设。据了解,在11月10日即将召开的乌镇峰会城市元宇宙咖荟当天,除线下的分享交流活动之外,还将在墨宇宙大世界创世之城中心,线上同步举行乌镇元宇宙城市体验馆开馆仪式。
据介绍,乌镇元宇宙城市体验馆运用数字孪生技术精确设计、建造和运营,按照现实展馆搭建还原,将为大众展示最新的元宇宙行业、产业应用成果。
在体验馆内,参观者可以一睹真人、虚拟数字人和仿人机器人“三人合一”的风采。虚拟人导游优雅从容地指引观展,耐心解惑答疑,带领真人穿梭于青砖白墙黛瓦之间,感受浓郁的江南市井风情,增添游览妙趣;仿人机器人向真人娓娓道出乌镇的古风古韵,让馆中沉默的陈列“说话”,吸引游客驻足倾听。
坐落在乌镇大道西侧的3幢白房子格外引人注目,它们就是采用E级超级计算机原型机技术成果的“乌镇之光”超算中心。落成一年来,它已经“算”出了可喜的成果:数据存储能力达60PB,整体计算能力跻身国际前十,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人工智能、新材料的研发,以及生命科学包括基因密码的解读。
“气象预测是超算最常见的应用场景之一,目前超级计算机可对云层运动进行精确模拟与观测,未来有了更快的超算能力支撑,天气预报就可以更加精准。”超算中心总工程师胡帆举例,除了服务于科研和产业,超算技术也飞入了“寻常百姓家”。
除此之外,大会还遴选了一批人工智能、AR/VR、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应用,在大会场馆、会展区、景区、镇区为参观者提供互动体验,让大家充分感受到互联网“飞一般的发展速度”。
数字科技助力安全高效的“乌镇速度”
在乌镇互联网之光博览会旁的停车场,一只黑色的“大鸟”格外引人注目。“这架系留式无人机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升空,实现大范围的5G信号覆盖,确保现场通信畅通。”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云网运营部应急通信主管吴雨润介绍。
为打造全球领先的“5G第一小镇”,浙江电信与浙江联通双线布局,深度优化无线网络能力。一方面,发挥4G、5G协同优势,实现乌镇无线网络特别是物联网的全覆盖和深度覆盖;另一方面,部署超过5000个AP(无线接入点),确保各类终端可以免费、流畅地使用WiFi网络。目前,互联网之光等场馆和酒店5G下行峰值速率达1.4Gbps,平均下行速率达960Mbps。在乌镇厅等核心区域,部署多频段CA(载波聚合),实现网络峰值速率突破3Gbps。
中国移动浙江公司通过构建网络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及快速响应体系,保障通信网络及重要系统安全,采用DICT智慧大脑+智云领航“安全盾”等技术手段全面保障直播专线安全。部署云电脑系统,使用户的终端设备随时随地访问部署在云端的电脑桌面。
国网桐乡市供电公司党建部副主任曹鑫介绍,今年,他们改进了配电房数字孪生系统,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实体配电房在开关设备智能化的基础上,接入了温湿度、烟感、工业视频等105套智能感知元件,运用数字孪生技术在数字赋能中心后台构建出数字实体,实现了虚拟配电房与实体配电房设备运行数据和环境数据的实时同步。
数字孪生配电房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可能发生的故障进行模拟,辅助工作人员准确预判设备故障情况,防患于未然。在数字孪生配电房外,带电作业机器人和自主巡检无人机移动机巢也在默默守护着外围电力线路的安全。
数字化让“乌镇温度”触手可及
漫步乌镇街头,随处可见一个软萌小家伙的身影,小小的身体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Logo分外醒目,它就是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吉祥物“小互”。
“吉祥物‘小互’的设计概念充分体现其形象来自互联网。”中国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成朝晖评价,“小互”的整体形象以圆形作为基本形态,简练而富有时代感。
为了能让“小互”的形象深入人心,“小互”形象授权单位开发设计了文具、玩具、数码、日用等诸多周边衍生品,“小互”的数字藏品还登陆了浙江首个综合性数字资产服务平台“元宿”,首发的2000个数字藏品很快就销售一空,本届互联网之光博览会还为其开辟了专属展位。
在会务接待方面,首次启用的数字化嘉宾接待系统上线了嘉宾信息管理、车辆预约、健康检查、议程安排等功能模块。使用首次研发上线的“乌镇峰会一站通”小程序,与会者不仅能轻松获取会议议程、场馆介绍、电话查询、大会相关等会务信息,还可以阅读相关新闻报道,俨然一本实时更新的掌上会务手册,给中外嘉宾带来更智慧、更高效的会务体验。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08日 10版)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